而来自另一家企业的建议则更富有创造性,“经销商虽然目前不能应付家电下乡,但可一切由企业担当下来。”某太阳能企业董事长表示,参加太阳能下乡的企业可实行信誉抵押制,企业有多少固定资产,都要做为投标的条件全押出去,以保证企业的信誉,防止以次充好、浑水摸鱼、售后服务差的太阳能企业加入到太阳能下乡的行列,而导致农民利益受损。而这样做亦可以让政府放心。
虽然企业的提议难免会从企业自身出发,但是可以看出,太阳能热水器企业对于家电下乡的热情。
下乡成定局太阳能热水器迎来春天
2009年4月2日,商务部下发了太阳能下乡招标文件,至此,在2月19日开标中一度“出局“的太阳能热水器,终于迎来了下乡的春天。
在商务部的太阳能下乡招标文件中,太阳能限价为4000元,同时,对于企业规模、产品质量等都做出了明确的招标规定。在最近两年内的国家及省级产品质量抽查中,该品牌的产品应抽查合格以及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销售能力和维修服务能力须覆盖所投标地区所有乡镇,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在每个所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市)的覆盖率不得低于70%(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内蒙覆盖率不得低于40%);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应是其自有品牌或获得品牌所有者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合规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经历了从悲到喜,太阳能“终于”下乡了。
但是仔细看招标文件发现,真正能够符合要求的企业并不多。综合销售网点、维修网点、产品质量等多种条件,将有一大批中小企业被阻挡在下乡门槛之外。与冰箱、洗衣机相比,太阳能热水器众多中小企业中标的可能性不大。
未来的路还很长
虽然太阳能已经位列家电下乡补贴名单,但是,行业现状仍然是其发展的一个绊脚石。某家电企业热水器事业部负责人曾对笔者表示,未来,在农村市场更看好电热水器的发展。因为从一次性投入来讲,电热水器投入小,而农村的用电环境已大有改观。除了这些,自来水入户也为电热水器进入农村家庭提供了保障。而太阳能热水器存在的安装、质量、售后等等问题,还需要逐个解决。
为了解决太阳能行业标准缺失的问题,近年来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积极推动行业标准的起草和实施。据该委员会秘书长霍志臣介绍,协会至今已推出19项标准,其中16项为国家标准,为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保障。
现状
截至2008年,我国太阳能行业年销售超1亿元的企业有25家左右,年销超1000万元的企业近200家,整个行业以每年30%的速度在增长。全国估计有5000多家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厂家,但在行业内较具规模的全国性品牌仅10余家,超过4000家小企业不过是粗制滥造、没有售后保障的“作坊”式生产模式。
国家环保总局标准
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太阳能集热器》两大技术标准近日起正式强制实施。
新的技术标准分别从热性能、健康安全和光污染三个方面对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提出了技术要求以及检验方法,过去模糊的标准使小企业能蒙混过关,而明确的能量供给和环保健康标准将把他们淘汰出局,此举无形中提高了太阳能产品市场准入标准,行业水平将得到大幅提高。
能效标识
能效标准是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的一个强制性标准。全国太阳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立了领导小组,朱俊生为顾问,由全国太阳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贾铁鹰任组长领导小组目前正在为制定能效标识分级标准做前期的准备工作。